政府禁止捕捉燕鸟

总理公电
关于加强实施措施以防止非法捕猎、管理燕窝养殖并推动燕窝产品出口 —— 河内,2023年6月。
燕子已被正式认定为《2018年养殖法》中的养殖动物。近年来,燕窝养殖业取得了显著发展;截至目前,全国63个省、市中有42个省市开展燕子养殖,约有24,000多座燕屋,年产量为12–15万吨,价值约5亿多美元,为民众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和可观的收入。越南是四个(与马来西亚、印度尼西亚、泰国一起)被中国批准可正式出口燕窝产品的国家之一。
然而,目前燕窝养殖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:燕窝养殖机构的发展主要是自发进行的;在许多地区发生了毁灭性捕捉燕子的现象,导致燕子群体数量下降;燕窝产品的初加工和加工仍然零散、规模小,尚未完全满足进口国的食品安全要求。
为克服上述问题并推动燕窝产品的正式出口,越南政府总理要求各部委和地方集中实施一系列同步措施:
对于各省、市人民委员会
- 组织宣传,动员民众不捕捉、不消费燕子;严厉处理非法捕捉、设陷阱、运输和消费燕子的行为。
- 按照畜牧业法律规定,决定燕窝养殖区域。
- 组织指导、检查燕窝养殖场的申报工作,登记燕窝养殖场编号,以便管理和追溯来源。
- 确保在当地燕窝产品的生产、采集、运输和加工过程中食品安全。
对于农业和农村发展部
- 完善燕窝养殖、加工、出口产品的管理机制和政策,减少不必要的行政程序。
- 发布指导和标准,为生产价值链提供便利,确保疫病安全、食品安全和来源可追溯。
- 建立养殖场管理数据库和在线信息系统,用于监督和追溯来源。
- 协调促进燕窝产品向中国及其他市场的正式出口。
工业和贸易部、资源与环境部、公安部以及相关部委协同实施统一的解决方案,以管理金丝燕养殖,保护野生燕群,并推动燕窝产品出口到国际市场。
来源:越南政府总理公电,2023年6月。